根據我省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統一部署和《四川省2015年高職院校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
一、實施原則
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采取“知識+技能”的考核辦法,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命題、單獨考核、單獨錄取”。
二、招生對象、專業與計劃
(一)招生對象:
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9+3”學校2012級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2015年“9+3”單獨招生專業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學費標準 |
1 |
550306 |
供用電技術 |
電力技術類 |
4100元/年 |
(三)招生計劃:
教育廳按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75%單獨下達。
三、報名
(一)報考條件
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9+3”學校2012級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應屆畢業生。同時考生還應符合我校單獨招生的專業要求,所有考生均應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二)報考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3月10日-29日24:00登陸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swcvc.edu.cn 或http://www.swcvc.net.cn/ )藏區“9+3”單招報名系統(也可以到我院招生處辦公室現場通過網絡報名),考生按要求輸入相應信息,填報完成后提交,并打印《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報名表》,在領取準考證時提交紙質報名表。
(三)、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結束后,學院到省教育考試院核準考生基礎信息,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基礎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名單?;A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考試。
四、考核
(一)考試方式
文化基礎綜合筆試(150分)+技能測試(150分),總分300分。
(二)考試內容
1.文化基礎綜合筆試
高職單招“9+3”畢業生考試參照《2013年藏區鄉鎮事業單位招錄(聘)2010級應屆“9+3”畢業生筆試考試大綱》命題??荚噧热轂榈掠?、語文、數學三部分合卷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語文60分、數學30分。
2.技能測試
學校按照技能測試大綱要求對考生進行技能測試
2015年“9+3”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大綱
編號 |
學院(系) |
招生專業 |
中職類別 |
技能測試要點 |
1 |
電力工程系 |
供用電技術 |
電力技術類 |
電子電工基礎技能 |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
2015年藏區“9+3”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15年4月11日 |
9:00-11:30 |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
13:00-18:00 |
技能測試 |
(四)考試地點
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崇州校區:四川.成都.崇州市羊馬新城永和大道6號
五、招生錄取
(一)錄取原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和考生分數的具體情況,分類、分專業劃定控制線;
3.按照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總成績,分專業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分相同,先依據筆試成績的高低,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德育成績;
4.考生必須參加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二)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試題難易度不同,所以我院的錄取分數和其他院校的錄取分數不具可比性。
六、免試錄取
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請,免試進入我院對口專業學習。擬免試錄取名單隨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七、工作進程
(一)2015年3月10日--29日,考生網上報名或到學院現場報名。
(二)2015年4月4日,基礎信息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無誤的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布。
(三)2015年4月10日,考生到學院交驗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每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30元。
1、提交材料
(1)《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15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表》;
(2)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必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書或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含文件號的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免試入學申請表》。
2、簽訂《單獨招生考生承諾書》、《誠信考試承諾書》
3、根據準考證編號,到校熟悉考場。
(四)2015年4月11日9:00-18:00,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
(五)2015年4月16日,考生可在學校網站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4月17日,對成績有疑問需查分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到學院監察處登記查分,逾期不再辦理。聯系電話:028-68611970。
(六) 2015年4月20日--26日,在學校網站公示各專業錄取線和擬錄取名單。如放棄錄取,必須在這時間段帶上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個人退檔申請,家長簽字蓋章到校辦理退檔手續,否則,視為錄??!
(七)2015年4月28日,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和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校紀檢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三)學校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四)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校職工,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
(五)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六)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忌倪`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和對口招生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及錄取。
(八)新生注冊和復查。經我院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錄取新生一視同仁;不再享受“9+3”中職免費教育政策,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均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統一批準文件執行;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
2、不得調換專業;
3、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4、本辦法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九、學院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羊馬新城永和大道6號 郵政編碼:611231
咨詢電話:028-68611971 68611777(傳真) 監督電話:686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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